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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2021年第一季度运行情况报告时间:2021-11-04 惠州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2021年第一季度运行情况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在惠州市住建局和各县区住建局、房管局(中心)的指导及支持下,《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自施行日起,协会和各县区房协即形成合力,参照《办法》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并形成周报(每周五)、月报(每月6日前)机制。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信用系统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系统组织建设情况 目前,全市各县区住建、房管部门、房协已报送信用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信息联络员、系统管理员共计51人,实现100%全覆盖;全市开发企业已报信用信息联络员915人,已线上提交信用建档信息企业1006家(第一季度累计新增109家),相关数据仍在不断补充中。 (二)2021年第一季度加、扣分情况 第一季度,我市共对9家开发企业进行了16条加分操作。其中,惠城区1家,惠阳区8家,包括:融拓置业、裕华集团、世贸公司、新阳城建、新天宇地产、源通实业、宝山地产、现代城房地产、惠阳雅居乐。共对28家企业进行了31条扣分处理,其中,惠城区2家,大亚湾区2家,惠阳区7家,仲恺区3家,博罗县11家、惠东县2家,龙门县1家。 二、加、扣分具体内容 从统计情况来看,加分内容大部分涉及“非暂定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给予信用加分”的条款,占加分总体的50%;“获得市、县(区)级部门相关荣誉”的条款次之,占总体的12.5%。其中,惠阳区的开发企业较积极主动,合计申报15条加分信息。(详见附件1) 扣分方面,全市房协一季度大多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文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扣分,其中,“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占比58%,“在售楼现场,未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销售信息公示”、“在商品房预售广告中未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的”、“预(销)售时,承诺或引导业主对物业进行改建或者加建的”次之,分别占比9.7%、6.5%、6.5%。(详见附件2) 三、主管部门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用管理工作常态化 自《办法》施行以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在向各县区住建、房管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全市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群”周报、月报情况,密切了解、询问全市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推行情况及全市各开发企业最新信用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信用工作联动机制 针对《办法》推行初期存在的一些困难及问题,市住建局督导各县区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和属地房协的沟通对接,尽快形成政府部门和房协间的双向反馈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区主管部门、各房协要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开展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为下阶段对不同等级的开发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打好基础。 日前,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市房协已撰写《关于诚请贵单位提供开发企业奖惩信息的函》(模板)分别报相关政府部门并转发至各县区房协单位,同时拟制《关于对某某、某某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加分)的落实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各协会和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逐步建立并夯实政府部门和房协之间针对信用管理的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 二季度内,或将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强对行业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横向沟通,多渠道获取开发企业信用加扣分信息来源,对《办法》的全面推进和系统性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研讨扩大“信用报告”适用范围及应用场景。 根据市房协《信用系统运行情况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市住建局逐一进行了分析、研讨。计划待信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2021年底),在掌握了较全面、系统的企业信用数据后,将联合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商讨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同时,还将进一步研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开发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的具体落地措施。 四、相关建议 1、主动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做好信用经营、管理工作。 从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和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建议企业增强自律意识,重视并自觉做好企业信用经营、管理工作。对照《办法》,自我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自律管理、诚信经营切实成为全行业的形象和名片,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积极研究、申报加分项目,争取实现正向激励管理。建议各开发企业要对信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做到深研究、有准备、有信心、有措施,在做好自身规范、自律经营的同时,积极研究、申报相关加分项目,不断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助力企业用“漂亮的答卷”赢得行业的信任,早日实现正向化激励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