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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房地产业六大机制制度为加强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性管理,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提高行业声誉,弘扬行业风气,促进公正、公平、有序竞争,维护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权益,依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自律制度。制定本自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行业约束、行业监督、自律管理、协调发展”的要求,通过建立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遵章守法为准则;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的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通过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起符合行业特点的诚信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和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一、规范运作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接受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在惠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下,在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行业自律和管理工作。 协会依法依规,建立了协会“民主选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十项管理制度,修订了协会章程,健全了协会的内控机制,制定了协会内部机构的行为,完善协会内部治理机构。 协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专业化管理,同时还制定了自律公约,使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协会还修订了《惠州市房协秘书处工作职责》,强化协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和岗位责任,提高整体素质。 二、诚信执业 结合本行业特点,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范,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制定《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诚信自律公约》的运作。 对会员的执业状况、守法状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人民群众对其评价等进行登记管理,逐步建立信誉档案,营造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 三、公平竞争 保障会员在协会中的权利平等,会员享有平等管理会内事务,决定会内重大事项,参与会内活动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会员在会内享有特权,通过协会保障竞争优势; 制定《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诚信自律公约》和行业标准,阻止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维护同行业竞争秩序,防止恶性竞争,共同配合政府重点打击商业贿赂等行为,严励惩处危害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法企业和个人。 四、信息公开 借助会刊、网络传媒等手段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如《惠州房地产》期刊设有共同关注、市场聚焦、工作一线、案例分析、政策法规等栏目,对协会重要活动进行报道;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专门设有“通知公告”和“会员天地”等栏目,向会员和社会公开协会重大活动和企业管理活动的信息。 五、奖励惩戒 鼓励会员单位参与“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和参加惠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的评比,为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诚信证明和推介,树立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依据《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诚信自律公约》,调解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对违规的企业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经理事会批准,作出自律性的处罚。对有违反本公约行为的会员单位,由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警告、业内通报或撤销其会员资格;非会员单位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列为行业不合作对象。 六、自律保障 自律建设,围绕建设学习型协会、自律性协会,服务型协会的目标和社会责任,保障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诚信自律公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工作责任机制,包括责任监督,责任评价,责任追究等,以承担社会责任和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提高协会绩效,实现社会监督,努力使协会为政府、企业、群众的服务再上新台阶。力使社会为政府、企业、群众的服务再上新台阶。 在监管方式上,一是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引入社会监督和评价,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协会开展重要活动事前向政府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协会对申诉或者举报事项的处理程度为:在查明事情真相的基础上,给予内部诫告或通报批评的事项由秘书长办公会议做出决议;给予公开曝光、取消会员资格等事项,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做出决议。对处理事项做出的决议,均应在协会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或协会网站上进行通告。 本自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从事与房地产相关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