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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市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我协会受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惠市规建函[2013]884号),承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初审工作。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现将201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持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到期年检的三级(含三级)以下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年检需要提供材料 (一)申请年检资质证书的请示 (二)年检申报表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五)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七)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备查) (九)与资质等级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备查) (十)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培训证书》(2014年度)(原件备查) (十一)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 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规格为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年检申报表不需装订。 三、年检时间要求: (一)市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请于年检规定时间前将年检材料报送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各县(区)所属企业请于年检规定时间前将年检材料报送所属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四、年检处理意见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联系地址:惠州市下埔路23号金融大厦1403号(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登录市房协网址:http://www.gdhzfx.org/或QQ群(QQ群号:311522525)下载年检通知、年检申报表和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 联 系 人: 张艳君 曾胜辉 联系电话:2101541 2101421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4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