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建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社会化,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规范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6〕384号)精神,我局决定建立建筑、建材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现就推荐评委库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的组建情况
组建建筑、建材专业中(初)级工程师评委库,负责全市建筑、建材专业中(初)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
每年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参加评审的评委原则上选用评委库专家。
二、入评委库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应覆盖全市与建筑、建材专业相关的各个专业:
(一)勘察设计类: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测量。
(二)建筑工程管理类: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机械施工、风景园林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安装、暖通与空调设备安装、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造价、桩基检测。
(三)建筑建材类:建筑材料。
三、入选评委库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从事本专业实际技术工作一般有8年以上,受聘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满3年以上)。
(五)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生产第一线。
四、推荐办法
(一)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或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状况推荐人选;
(二)被推荐人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ghjs.huizhou.gov.cn/)下载填写《惠州市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审核后,统一将将《推荐表》以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于9月23日前送惠州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喻工,联系电话:2117391),由协会对相关资料初审后报市住建局科技教育科审核和遴选,最后报市人社局备案。